荆门市循环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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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四月
本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工作的通知》为依据,按照《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方案编制指南》编制。
作为湖北省唯一的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荆门市围绕解决重化工业城市资源环境约束等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初步建立起了具有荆门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重点建设了三大循环经济特色园区,建成了四类循环经济示范点,打造了六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培育了八个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初步实现了资源依赖型产业向资源效益型产业、重化工型城市向生态宜居型城市的“两个转型”。
——工业方面,打造了石化、磷化、建材、纺织等六大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初步形成了工业固体废弃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内部废弃资源再利用、工农业结合的循环产业链、磷化工产业链和“城市矿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链等循环产业链条。同时,不断加大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工作,全市资源综合利用各类废弃资源的企业已达到近百家,全年可利用工、农业各类废弃物800多万吨。
——农业方面,在粮食、油料、木材三大领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循环产业链,推广复合种养、立体养殖,提高农业资源和农业废物综合利用效率,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服务业方面,构建第三产业循环服务体系,推进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促进第三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构建循环型旅游服务体系。科学界定旅游环境质量、容量或承载力状况,合理控制游客人数,避免环境污染,禁止盲目开发,实现旅游资源及环境的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在交通运输业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行货物运输甩挂试点,逐步淘汰老旧车辆。在商贸物流业,建设物流配送中心,采用标准化作业流程,提高了物流运作的柔性。
“十二五”期间,全市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节能减排的“减量计划”,提前完成省定目标任务,2014年,单位GDP能耗0.6753吨标煤/万元,同比2010年下降19.6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0105吨,同比2010减少6476吨,下降9.73%;氨氮排放量7433吨,同比2010年减少1169吨,下降13.59%;二氧化硫排放量37016吨,同比2010年减少10230吨,下降21.65%;氮氧化物排放量39676吨,同比2010年减少18374吨,下降31.65%。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9.56%,人均公共绿地达10.11m2。年均造林面积超过20万亩,森林覆盖率年均递增0.5个百分点。
——原生矿产开采方面,整合水泥用石灰岩、磷矿和石膏矿资源。其中开采企业由218家整合为78家,磷化工企业由130多家减少到60多家。推行中低品位磷矿石正反浮选技术,实现高中低品位矿石“贫富兼济、分级利用”。精细磷化产品得到发展,推动磷化工产业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关闭小石膏企业7家,引导企业重组转型,建成综合生产基地,石膏企业由资源密集型向技术、资金密集型转变。
——大宗固废利用方面,电厂粉煤灰、磷副产品得到一定利用,以粉煤灰、磷石膏为原材料生产建材产品,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有机肥、装饰板材、生物质炭等产品。
——土地资源利用方面,坚持节约用地,鼓励企业建多层厂房。在城市用地上,坚持集约高效利用,改造老城区,推进退城进园,严禁私房建设。在农村用地上,坚持综合整治,把迁村腾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土地整治相结合。
——水资源利用方面,开展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并通过验收。农业领域,采用形式多样的节水灌溉形式,每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以上。工业领域,开展分质供水、循环用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节水减排和清洁生产。
推进产学研一体化,突破了一批循环生产技术,完成了硫铁矿高效利用技术、湿法磷酸提纯技术、中低品位磷矿常温浮选技术、盐酸法分解中低品位磷矿石技术等10多项循环经济支撑或共性技术的研发、引进和消化吸收。其中,沃裕化工公司采用盐酸法分解中低品位磷矿石生产石膏晶须,使胶质磷矿综合利用做到了全循环、零排放。光合生物研发的聚乳酸改性全降解“生物塑料”,用于生产全降解农膜;同顺化工利用含氯废水生产氯化铝,解决了含氯废水排放问题。
积极推动循环经济“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在机关,积极建设节约型机关,优先采购节能绿色产品,带头节水、节电、节油、节纸。在社区,加强公共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大力推行垃圾污水集中处理。在学校,将循环经济理念和知识纳入基础教育内容,做到以教育影响学生、以学生影响家庭、以家庭影响社会。在家庭,倡导居民节水、节电、节煤、节粮,减少一次性消费品的使用,倡导消费“绿色产品”,培养良好生活习惯。
2007年,荆门市被确定为湖北省唯一的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开展试点以来,荆门市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形成了一批符合荆门实际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工业方面,探索形成了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石化资源循环利用、磷矿资源高效利用等循环模式。农业方面,探索形成了国宝桥米农产品深加工循环发展、彭墩新农村生态发展、农作物秸秆“五化”循环利用等循环模式。第三产业方面,探索形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东方百货连锁商业等循环模式。2014年11月,顺利通过循环经济试点验收。
1、生态文明建设机遇。党的十八大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做出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定;省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建设“生态省”的重大战略决策;市委、市政府提出“生态立市”战略,这些都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2、低碳试点省建设机遇。湖北省是全国第一批低碳试点示范地区,开展低碳试点行动,对荆门探索低碳绿色发展模式、降低碳排放强度,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3、试点示范创建机遇。近年来,荆门市先后成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国家节水型社会试点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等。同时也是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试点地区,是全国100个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城市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具有深厚的基础和条件。
4、汉江生态经济带机遇。荆门作为汉江生态经济带节点城市,有利于发挥荆门比较优势,争取政策倾斜,推进现代农业、现代航运、新型城镇化和生态环境建设。
5、产业转型升级机遇。荆门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荆门石化油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纳入中石化“十三五”规划,将带动石化及相关产业产值突破2千亿,有利于做大做实化工循环产业;中国农谷被写入长江经济带规划纲要,有利于参与更大范围的区域合作,更好地发挥荆门农业资源优势,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1、资源约束增强。资源要素约束加大,初级资源性产业占比高,节能减排压力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转型发展的要求紧迫。
2、环境压力加大。荆门市重化工业(石化、磷化、医药化工、建材、电力等)2014年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60%左右,且以初加工产品为主,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问题突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承载力有限,制约日益凸显,以消耗资源、牺牲环境的发展模式难以持续,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成为必然选择,我市绿色发展任务更为紧迫。
3、技术支撑不足。循环经济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相对滞后,多数企业没有自主研发能力,部分关键循环技术尚未突破。受技术制约,传统产业仍以初级加工产品为主,产品附加值不高,向下游精深加工延伸不够。
4、人民意愿强烈。近年来,荆门积极推动循环经济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市民主动参与“环保世纪行”、“能源紧缺体验日”、“低碳一日行”主题实践活动,低碳循环发展意识大幅提高,参与循环经济实践活动的积极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改善生态环境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深入贯彻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基本原则,按照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的要求,结合荆门市资源禀赋和发展特点,围绕提高资源产出率,全面推广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产业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具有荆门市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提高资源节约效益水平、环境质量和新型城镇化质量。
——改造存量、优化增量、动静协同相结合。对荆门市现有重点企业、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提高资源产出水平。新建项目要从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要求。根据资源开发利用和产品生产制造相关产业发展规模和特点,统筹布局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产业,推动动脉产业和静脉产业协同发展。
——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相结合。完善政府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引导作用,充分运用规划指导、政策扶持、监督检查等功能,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外部环境。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发展循环经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机制,提高公众循环经济意识和绿色消费水平,形成舆论导向与利益导向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循环经济发展社会氛围。
——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相结合。健全法规标准,完善政策措施,推进制度创新,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发展循环经济的内生动力。加大对循环经济创新技术的研究突破,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的主要动力,提高循环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
——示范引领、突出特色、打造模式相结合。在园区、社区、企业各层面,着力培育荆门高新区、葛洲坝水泥厂、格林美公司等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典型,形成循环经济示范模式,全面推进荆门市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
“十三五”时期,荆门市主要围绕建成经济快速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优良的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的目标,着力实施循环经济发展“四、五、六”战略:
——四大领域:树立城市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全面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和城市建设四个方面,构建政府、企业、居民全面参与和协调统一的循环发展系统。
——五大体系:充分利用已有的循环经济发展基础,以项目建设为载体,重点建设化工、工业固体废弃资源循环利用、农产品深加工、生态旅游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五大循环经济体系,打造荆门市循环经济发展的优势和模式,提升循环经济建设和发展水平。
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政策体系,形成有利于全市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起以农业、工业、服务业为支撑的新型循环型产业体系,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并重的经济增长方式得到普遍推广,将荆门市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优良、具有鲜明特色的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开展资源产出率统计,到2020年争取资源产出率达到4560元/吨;能源产出率提高到13043元/吨;水资源产出率提高到100元/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提高到8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3%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20%以上,城市建成区规范化回收站点比例提高到90%。
——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到2020年,主要环境质量评价指标均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最严格标准。城镇生活污水达标处理率由当前的85%提高到9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75%提高到100%。
——循环发展理念全面普及。到2020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30%;绿色产品使用率大幅提升;绿色出行比例明显提高,到2020年达到75%;政府节能环保、再生利用产品采购率达到80%以上。
——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到2020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效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创新创造活力提升,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后劲增强,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持续推进。
荆门市循环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指标任务
类别 | 指标名称 | 2015年(预计) | 十三五规划目标 |
2020年 | 变化率 |
一、资源产出率水平 | 1、资源产出率(元/吨) | 3800 | 4560 | 提高20% |
2、能源产出率(元/吨) | 10869 | 13043 | 提高20% |
3、水资源产出率(元/吨) | 65 | 100 | 提高24% |
4、建设用地产出率(万元/平方千米) | 8412 | 10178 | 提高20% |
二、减量化 | 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吨/元) | 69 | 50 | 减少24% |
6、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1 | 0.55 | 提高8% |
三、再利用和资源化 | 7、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87 | 95 | 提高8个百分点 |
8、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70 | 83 | 提高13个百分点 |
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85 | 95 | 提高10个百分点 |
10、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 | 12 | 20 | 提高8个百分点 |
11、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 | 85 | 95 | 提高10个百分点 |
12、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 55 | 80 | 提高25个百分点 |
13、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 65 | 80 | 提高15个百分点 |
14、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 | 40 | 80 | 提高40个百分点 |
15、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率(%) | 46 | 58 | 提高12个百分点 |
16、磷石膏综合利用率(%) | 40 | 67 | 提高27个百分点 |
四、基础设施 | 17、人均道路面积(平方米/人) | 18 | 23 | 提高35% |
18、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人) | 10.5 | 13 | 提高23% |
19、新城区雨污分流,老城区有雨污分流改造计划 | 有 | 有 | - |
20、城区再生资源规范回收比例(%) | 64 | 90 | 提高26个百分点 |
21、餐饮企业废弃物集中回收率(%) | 42 | 80 | 提高38个百分点 |
五、绿色消费 | 22、城镇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应用比例(%) | 99 | 100 | 提高1个百分点 |
2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7.6 | 11.7 | 提高4.1个百分点 |
24、大型商超包装物限塑比率(%) | 87 | 95 | 提高8个百分点 |
25、公共交通工具中新能源汽车比例(%) | 87 | 95 | 提高8个百分点 |
26、政府节能环保、再生利用产品采购率(%) | 62 | 80 | 提高18个百分点 |
六、保障条件 | 27、制作播放循环经济公益片,宣传材料 | 有 | 有 | - |
28、在中小学教育中有明确的循环经济相关内容 | 有 | 有 | - |
坚持走循环型工业道路,对接“中国制造2025”,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循环深度融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构建循环产业链条,打造循环产业园区,引导工业循环集聚集群发展。
1、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依据现有产业基础,积极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城市矿产资源交易信息商务区、循环经济展示区、污染治理与仓储物流区等六大区域,建成集城市矿产交易大市场、循环产业、循环经济展示与环境教育融为一体的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基地。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以荆门石化、天茂集团为依托,大力开展石化副产品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实现由单一炼油向“炼化一体化”转变。打造公用工程一体化、物流配送一体化、环境保护一体和配套管理保障服务一体化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荆门高新区积极引进补链项目,不断完善产业链条,着力构建以李宁产业园为代表的体育用品产业集群,以中集安瑞科、福耀玻璃、航特科技、长丰汽车为代表的装备制造循环型产业群,以泰山建材、凯欣环保为代表的循环经济产业群,以博韬合纤、国源科技为代表的新材料循环产业群。
2、钟祥市。依托荆襄磷化循环产业园,以新洋丰肥业、大峪口化工为依托,推动磷化产业转型升级和磷矿资源精深加工利用,延伸产业链条,集聚磷石膏资源化利用产业,对磷石膏开展多元化利用,打造全国重要精细磷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基地。依托钟祥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长寿食品和大健康等产业,形成产业集聚。
3、京山县。形成高端装备制造、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大健康等主导产业。实施循环化改造,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引进补链企业延长产业链,大力推动清洁生产。
4、沙洋县。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走绿色、环保、低碳、高效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着力发展新型玻璃建材、水晶玻璃、新能源汽车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及相关配套产业,实现产业耦合循环发展。
5、东宝区。大力发展森工、电子信息、建材等产业。以森工产业园为核心,融产业、科技、循环、生态于一体,加大对副产物的资源化利用,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竞争能力,力争引领全省乃至全国森工产业科学发展。
6、屈家岭管理区。以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为导向,综合利用废弃物,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种业、生物和医药化工、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产业,延伸产业链条。
1、突破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再生资源利用和环保、电子信息产业等,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到2020年,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8%以上。
2、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大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推动化工、建材、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3、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发展,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承接产业转移坚持高标准,严禁污染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转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淘汰化肥、水泥、纺织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重点加强小化工、小水泥、小玻璃、实心粘土砖及城市燃煤小锅炉的专项治理工作,逐步淘汰规模以下的磷复肥企业。
4、全面推进清洁生产。积极推动园区的清洁生产,把推进清洁生产和企业技术改造相结合。鼓励清洁生产技术创新,开展清洁生产培训,建立推进清洁生产的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设立清洁生产审核专项资金与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新的实效。完善减排指标体系、减排监测体系和减排考核体系,强化环境执法。
1、石油化工循环产业链。以废旧化工产品回收利用为核心,以石油炼制中间产品为纽带,连接石化行业与工业生产,形成石油炼制—油品、工业原料—化工工业产品—废旧化工产品回收利用—化工工业产品的循环产业链。重点发展炼油及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链,甲醇深加工产业链。
2、磷化工循环产业链。提高中低品位磷矿的利用,开展中低品位磷矿开发利用攻关,采用低品位磷矿石生产石膏晶须等产品。着力扩大选矿规模,建设绿色矿山。构建磷化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开展磷石膏及矿渣的利用,重点作为资源生产水泥等建材产品,构建磷石膏—水泥和硫酸、磷石膏—新型建材产业链。进一步开发研究磷石膏及精选后矿渣的高值化利用技术与工艺,提高废弃物、副产物利用价值。利用磷化产业副产盐酸,生产氯化铝系列产品,构建副产盐酸-氯化铝系列产品产业链。
3、建材工业循环产业链。以工业固体废渣、建筑废物回收利用为核心,以建材产品加工为纽带,连接建材行业与加工业,通过与水泥生产、墙体生产企业进行耦合链接,形成工业固体废渣(粉煤灰)、建筑废物、生活污泥与垃圾—水泥、新型建材等循环产业链。推广利用粉煤灰生产建筑墙体材料,在电力、建材、轻工等行业间形成产业链条。
4、机电行业循环产业链。重点以废钢材、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为核心,充分利用废旧机电产品及边角料,以机电制造产品生产为纽带,通过与钢铁加工企业和铸造加工企业进行耦合链接,形成机电制造生产加工—机电制造产品—废钢材、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制造产品的循环产业链。
5、汽车拆解循环产业链。推进报废汽车的资源化利用,支持格林美报废汽车拆解生产线建设,对报废汽车主要零部件精细化无损拆解处理及再制造。推进废旧轮胎再生循环利用项目。
6、废旧塑料循环产业链。开展废旧塑料的资源化利用,推进荆塑科技利用废旧塑料生产再生管材、博韬合纤利用废旧塑料生产涤纶纤维、瑞铂科技利用废旧塑料生产聚酯纤维、福登地毯利用废旧塑料抽丝纺纱等项目建设。
7、废旧电池和电子废弃物循环产业链。以格林美为主体,依托现有废旧电池和废旧钴镍资源原料优势,重点发展钴镍锰电池材料前驱体、钴镍铝电池原料前驱体等原料;在保持现有电子废弃物处理能力基础上,积极发展以手机、电饭煲、电磁炉、微波炉、豆浆机的小家电“拆解-分类-湿法冶金-工业原料”为主导的循环产业链。
扩大基础设施资源共享,突出抓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搭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物质流和产业关联性,对园区进行功能分区,合理布局企业、产业、基础设施及生活区。集中建设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能源梯级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项目,形成集约利用的公用工程。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企业集中布局、污染集中处理和废弃物循环利用,努力降低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1、东宝区。依托林区资源,以宝源木业为重点,延伸中高密度板深加工链条,向地板、家具、室内装饰发展,实现森工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发展,建设森工产业城。
2、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和漳河新区。围绕发展农业生态旅游,开发生态种植、采摘体验等项目,推动观光农业发展。
3、京山县。以湖北国宝桥米、湖北神地科贸、凯迪生物质能发电、裕丰糖业、湖北绿林酒业为依托,在主导产业发展的同时,引进综合利用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百亿农副产品循环经济产业园。
4、沙洋县。以洪森实业、凤池实业、古福泉酒业、楚玉集团、正邦集团为重点,开发碎米利用、酒糟利用等产品,打造百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
5、钟祥市。建设食品加工与制造核心示范区。支持中粮祥瑞、钟祥盘龙、广源食品、新美香、钟祥汇源等企业开展副产物的综合利用,提高附加值。
6、屈家岭管理区。建设中国农谷·屈家岭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划分“四大功能区”,即特色农产品集中生产区、农产品加工工业园区、生态文化旅游区和城镇发展综合服务区,建设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循环经济园区。
积极发展“一高三新”,坚持绿色发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建设循环型“中国农谷”。推进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生态农产品全产业链,打造“生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形成特色乡村旅游示范带,打造“农耕文化旅游区”。
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将“一控、两减、三基本”贯穿种养殖业全过程,重点推进节肥、节药、节约能源、节约用水、节约土地、节约材料。大力推广“猪-沼-果(稻、菜)”、“秸秆养牛-牛粪-双孢菇-果(稻、菜)”等循环农业模式。推进集约和资源化利用。重点抓好土地集约利用、沼气利用、农业包装物及农膜回收利用、秸秆以及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重点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进一步强化农药监管,杜绝使用高毒高残农药,减少化肥使用,建设一批农药减量增效控污示范区。开展“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清洁家园工程试点,逐步在全市推广。
1、稻谷深加工—副产物利用产业链。发展稻米精深加工,对碎米、糙米、米糠、稻壳等进行加工和资源化利用,提高副产品的利用价值。
2、油脂加工—副产物利用产业链。采用新工艺提高双低油菜籽制油效率,加大饼粕、油脚等副产品综合开发力度,利用油脚和皂脚等提取甘油、甾醇等深加工产品,对油脂废弃循环利用,生产生物柴油。
3、木材及三剩物加工利用产业链。以东宝森工科技产业园为载体,充分利用农林“三剩物”,大力推进林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加快发展现代林业产业体系。
4、畜禽加工—副产物利用产业链。重点开发猪肉深加工产品,积极发展低温肉制品、生物发酵肉制品、干燥肉制品和传统风味的中式肉制品。对屠宰废弃物和下脚料、鸡蛋壳等进行资源化利用,生产生物医药产品和保健产品。积极支持湖北欣胱生物公司开展畜禽加工羽毛等废弃物综合利用。
5、水产加工—副产物利用产业链。利用白鲢、鲤鱼等低值鱼进行糟鱼加工,利用小杂鱼加工旅游水产食品、休闲水产食品等即食性水产品,形成丰富多样的加工产品,提升水产品附加值。利用小龙虾壳加工壳聚糖,利用鱼皮、鱼鳞加工胶原蛋白、氨基酸等。
三、打造循环型服务业
商贸流通服务业。提升商贸流通业的集聚度,按照“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的三级结构模式布局,打造网点布局合理、业态组合先进、区域特色突出、服务优质高效、消费方便快捷的商贸流通网络体系,基本实现由传统批发零售商贸业向现代超市配送、连锁经营商贸业的转型。大力推进“连锁超市向农村延伸”,不断完善城乡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绿色低碳旅游业。将荆门市建设成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武汉城市圈“两圈”的重要节点城市和湖北省重要休闲旅游城市。在生态旅游开发中,避免大兴土木等有损自然景观的做法,旅游交通方式以骑行、步行、节能观光车为主,接待设施避免豪华奢侈,尽可能将旅游活动对旅游设备设施的影响降至最低。引导低碳旅游和绿色消费。大力倡导低碳旅游出行方式,在景区加强生态科普宣传,传播绿色低碳理念,引导游客自觉保护景区环境。合理布置交通设施,完善餐饮、住宿、娱乐和购物等基础设施,推进绿色节能宾馆、生态饭店等试点建设。批发零售业。加快发展绿色零售批发业。鼓励开展建筑保温、隔热节能改造。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鼓励零售批发企业对废弃包装物进行分类回收。支持零售批发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积极培育租赁业、旧货业发展,促进产品再利用。餐饮住宿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服务,实施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构建清洁的生产过程,开辟绿色客房、开设绿色餐厅,减少一次性产品的使用。把环保用品使用作为酒店、宾馆评星的准入门槛,降低绿色餐饮企业的税费标准。
以东宝、掇刀、钟祥石牌为重点,依托传化公路港物流园、铁路综合物流园、农产品冷链物流园、保税物流园等,打造东宝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多种交通方式无缝对接的综合物流中心。依托冷水机场、石牌港,建设空、港物流园。依托化工循环产业园,建设荆门现代综合物流园。加快京山金瑞物流园、沙洋新港物流园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功能完善的三方、四方物流,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向园区集聚,建成现代物流业集聚区,打造湖北中部生产性物流基地。
加强绿色物流管理,加快发展城乡配送、多式联运、互联网店物流以及制造企业物流配套等新型业态。
构建企业逆向物流体系,鼓励重点企业发展逆向物流,推广企业产品旧件的网络化回收。
倡导绿色运输,建立专业化的物流企业,使服务市场化、过程一体化,提高配送效率。
推进绿色仓储与保管,在仓储环节降低储存货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避免存储过程中的损耗,建立科学合理的仓储保管策略体系。
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实现对区域农产品全程低温冷链周转,达到果蔬快速流通与降低果蔬产后损失的目的,推动本地区果蔬产业的规模化、现代化。
建设覆盖全市、运作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重点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覆盖范围,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培育成新兴产业。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鼓励社区居民家庭分类处置生活废弃物,环卫部门分类收集运送生活废弃物,鼓励社区自主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集散中心,建设分拣中心,对再生资源进行集中分拣、简单加工、资源分流。建设集散市场,集中经营交易,形成废旧物资产生、回收、利用良性联动发展的产业链。建设再生资源产业物流园,发展规范化的废旧物资和大型再生品交易市场。建设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的城市矿产资源智能环保大信息平台,制定统一的产品标准、检测标准和物流配送流程标准,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各个环节实施时空信息化智能管理。
推广节能灯具,大型商场、超市强制销售,商场、酒店等各类公共场所全部使用高效照明灯具。推广使用新型建材,发展利废新型建筑材料,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推广使用节水器具,鼓励社会广泛使用,各类酒店、宾馆卫浴用品须符合国家节水器具标准。
严格政府绿色采购。在每年的政府采购目录发布文件中要求各采购单位认真执行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各单位应当认真执行国家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规定。在评标办法中,积极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各项鼓励政策、优先采购政策,积极支持节能环保产品生产企业来荆门市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逐步在商场、宾馆、饭店、交通场站及各类运输设施、公园和旅游景点取消一次性产品的使用。
严格执行限塑令。定期不定期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工作专项执法,将“限塑”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之中。
建立治理过度包装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对流通环节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力度。提倡绿色环保、健康消费,引导消费观念转变,逐渐减少对过度包装的消费需求,促进企业产品包装的减量化和再利用。
推动商业和民用节能减排,严格用能管理,引导绿色消费。落实节能产品惠民补贴政策,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鼓励公交出行。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分行业采取不同的定额指标,阶梯式定价。鼓励引进家庭生活污水循环利用技术,降低家庭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源、风能、余热发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鼓励城市家庭采用太阳能热水器,农村实施中型沼气工程。
建设海绵城市和管廊城市。以建筑与小区、绿地与广场、城市道路、城市水系等城市基础设施作为载体,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工程措施和多种生态化技术,构建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将供水、热力、电力、通信等管线集中铺设,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促进城市空间集约化利用。
建设智慧城市。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光纤宽带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实现城镇化地区全覆盖。到2020年,全市重点公共场所WiFi覆盖率超过90%。推进“智慧应用”体系建设,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创新发展城市信息化服务模式,推进城市智慧式管理和运行。推进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到2020年,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和数据中心基本建成,统一的运行维护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建设信息化服务体系,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与一二三次产业深度融合。
转变现有交通发展模式,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示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为支撑,公交优先为主导,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为特色,绿色慢行交通系统为亮点,构建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配建较完善的加气、充电等基础设施,形成网络体系,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运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公务车辆配备更新时应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推行公交优先,建设便利化设施,扩展公交线网覆盖范围,有效降低公交出行时耗与费用,提高公交换乘便利性和出行舒适度。建设绿色慢行交通系统,提供安全、便捷的慢行出行环境,提高慢行交通出行占比,促进交通领域减排。
突破性发展绿色建筑,切实加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着力抓好新型墙材升级换代和“禁实”工作。到2020年末,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占全部新建建筑比率达22%,完成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面积10万㎡,新型墙材建筑应用率达100%。
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使用,重点开发利用风能、生物质能、浅层地热能,推进太阳能光热电综合利用,通过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将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连片到乡镇及农村;鼓励家庭式光伏电站建设;通过大规模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开展农业与可再生能源的联动工程,建设绿色农村能源基地。
加强城市生态保护。实行生态功能分区控制,实行严格的生态分级保护和耕地保护,加强生态公益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和治理恢复,将生态脆弱区、水源涵养区、矿产采空区等转化为生态用地。建设中心城区200平方公里生态保护区,重点保护居住区环境与集中饮用水源廊道。实施“绿满荆门”行动,加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增强森林碳汇能力,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加强大气、水、土壤和噪声环境综合整治。整治中心城区大气污染,加大对水泥粉尘、道路扬尘、建筑及交通运输扬尘的治理力度。实行大气污染联防控措施,强化全市重点企业的治理,加强对水泥、火电和炼化等重点污染行业的监管。加强燃煤锅炉整治和改造,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加强机动车污染的监督管理,鼓励选用节能环保车型。严格落实漳河“三圈”保护规划,加强漳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推进竹皮河、杨树港、长湖、西荆河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和生态修复工作,使水质逐步达到功能区划目标。严格矿山闭坑审查管理。清理整顿小磷矿、小石膏等开采加工企业。实施荆门城区山体修复、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和钟祥市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重大工程。加强噪声达标区域建设,防止生产经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活动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产生活环境。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改扩建主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设施,在重点镇(县市区)新建集中式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强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到2020年,实现县城以上、重点镇和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全处理。加强供水管网修护和雨水收集系统建设。完善供水管道系统,降低供水管网漏失率。实行雨污分流,建造雨水下渗设施和雨水收集、集蓄设施,增大雨水就地入渗量和地面雨水的截留量。建设城市中水回用系统。加强荆门市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系统的建设,包括居民区公共建筑的中水回用系统、城市绿地浇灌的中水利用系统,提高中水回用能力。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完善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到2020年,实现县城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建制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垃圾收集、转运全覆盖。
在中心城区建设鄂中回收大市场,在京山、沙洋、钟祥建设回收分拣中心,整合规范回收站点500个,形成以城市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分拣中心为依托、集散市场为核心,点面结合、“三位一体”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到2020年,全市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95%。建设“互联网+分类回收”的城市废物分类回收体系,采用O2O电子商务模式,打造新型回收交易平台,从垃圾分类源头破解城市垃圾分类回收难的问题,探索城市垃圾回收处理的“中国模式”。
建立城市污泥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体系,出台餐厨废弃物集中回收管理制度,统一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城市污泥和餐厨废弃物,生产沼气、有机肥等。
提高建筑废弃物利用水平,实行建筑垃圾单独存放、收集、清运和处理制度,鼓励施工单位在现场回收利用建筑废弃物,鼓励投资建设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倡导优先选用建筑废弃物。推进荆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以“中国农谷”建设为依托,以高效生态农业为目标,按照“资源→农产品→农业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组织农业生产。大力发展沼气工程,对农业废弃物包括植物类废弃物、禽畜粪便废弃物、加工类废弃物和农村生活垃圾以及农作物秸秆等进行再利用,降低自然资源消耗,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或多次污染。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推进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的循环利用。鼓励并推广农膜、大棚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
以电力、磷化工、建材、装备制造等产业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为重点,通过结构调整、系统改造、技术与管理创新等手段,降低经济发展对煤、磷资源的依赖程度,提高磷石膏等固废综合利用率,打造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积极推进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36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到2020年,资源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83%以上,其中粉煤灰、磷石膏、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分别达100%、67%、100%。
在荆门市循环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示范市建设执行工作组,组长由市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市领导总负责,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共同推动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例会和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协调各个部门工作;每个月末定期召开循环经济领导小组会议,贯彻落实示范市建设的政策和要求;研究和审议重大工程、重要政策、重要文件等;审议年度目标任务及年度考核结果;每半年通报一次建设工程进展;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制度。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建立能耗强度指标与能耗总量指标相结合的预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各区域能源消费总量和高耗能行业用电量等指标,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区域及时预警调控。节能量及碳排放市场交易制度。不断强化能耗总量管理,设定总量目标,分年度向企业发放能耗/碳排放配额,并通过市场手段使配额充足的企业获得节能减排收益,使配额不足的企业通过购买配额填补,实现市场调控下的低成本节能减排,并鼓励企业深入挖掘节能减排的资本效益。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多方筹措资金,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建立矿区植被恢复保证基金,研究制定具体征收办法,用于矿区植被恢复工作;积极争取湿地补偿资金,用于长湖等重点湿地保护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逐步引导和规范交易市场。稳步推进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按照先行先试要求,组织相关企业进行排污权交易。循环经济与节能环保产业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再生资源利用与节能环保产业基金,通过基金运作支持循环经济与节能环保产业。基金用于支持循环经济领域的项目投资,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循环经济领域,壮大循环经济产业规模。回收押金返还制度。拟依托荆门格林美公司废弃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探索建立废旧电池回收押金返还制度。建立经济激励制度,除了返还给消费者的押金,对回收网点补偿一定比例的处置费;积极培育再生材料市场,鼓励企业利用再生资源作为生产的原材料,实现再生资源的部分销售收入作为押金返还环节日常运营成本的补贴;开展零售商返还押金的资格认证制度试点,只有持有许可的销售点才可以出售相关产品,防止不正规的零售商破坏押金返还制度的执行。
建立对政府职能部门、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考核体系,完善循环经济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责任单位、任务目标、考核分值和奖惩措施。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开展视察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直各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政策,适时调整准入目录,引导和扶持低能耗、低排放的循环经济项目,将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要求、产业结构优化等作为基础性条件,加强政策配套。提高“两高”行业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把关,加强节能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估管理。
研究制定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的评价标准,重点研究制定资源产出率等复杂指标的评价标准。探索制定分行业、分领域的能耗、水耗、污染排放和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指导性标准。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形成地方标准体系,力争向国家行业标准转化。健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加强餐厨垃圾、电子产品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和限制有害物质使用的标准化建设。
完善循环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对循环经济发展支撑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提高项目实施水平。严格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监管,严肃查处不法排污行为。建立循环经济执法主体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循环经济违法行为。
设立再生资源利用与节能环保基金,加大节能环保等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集中支持循环经济发展。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的政策,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支持力度,推进推进节能减排、防污治污、保护生态环境等领域建设,支持循环经济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项目的信贷力度。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管理系统,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贷款及证券融资联动。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鼓励重点区域涉重金属的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开展“绿色信贷”,加强和完善绿色信贷管理对信贷流程的覆盖能力,实现资金的绿色、优化配置。
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按照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的不同,实行差别化的土地、能源和供水价格。对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对超限额标准用能实行惩罚性电价。加大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合理提高征收标准,施行阶梯式加价制度。实行垃圾排放收费制度,专款专用。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
落实循环经济相关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安装过程中涉及的各种规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减免。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产品(工艺),依法减免增值税、所得税;节能环保项目按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对于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在煤、电、运力、资源等方面优先保障。在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对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的用地优先予以保障。加大对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征用未利用土地发展循环经济的建设项目,按一定比例下调土地出让金标准,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循环经济项目。地方产业基金优先安排循环经济项目建设。
倡导绿色消费,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体现优先采购导向。在消费领域,制定鼓励绿色消费、简化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垃圾分类回收的相关政策,引导绿色消费。
对循环经济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及研发项目予以补助,对循环经济高层次人才予以补贴,发挥院士工作站的技术创新能力,为示范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依托格林美循环经济研究基地,建设国家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中心,开发领先世界的稀缺资源再资源化的产业化技术与标准体系。推进湖北省低碳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建设,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开展信息咨询和宣传教育,培养服务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建设的高级专门人才。
扶持建立专业机构,研究分析磷石膏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关键技术,及时向社会发布循环经济发展、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业务。加大对公共服务检测技术机构支持力度,引导行业协会、中介技术机构、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公共服务。
打造设计合理、畅通快捷、资源共享、网络互动的社会化循环经济信息网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专业化的网络信息机构,加强政府、园区、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的网络建设,构建专业化的数据库和项目库,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信息服务。
完善宣传教育网络,利用市域内各种宣传媒介资源,建立包括学校、企业、机关团体、社区在内的各领域宣传教育网络。创新循环经济宣传教育方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手机等多种途径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将循环经济发展的宣传教育与科普相结合、与社区活动相结合、与重大活动相结合、与重点项目建设相结合、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网站,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定期发布人民群众密切关心的环境信息。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整合网络资源,建设市、县环境信息传输网络系统,建设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环保业务网,为各级环保部门进行政务办公、业务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平台。
依托格林美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循环经济典型,推广循环经济模式,提高社会认知度;完善循环经济知识教材的编制,编写循环经济的“干部读本”、“居民读本”和“学生读本”,针对不同对象进行差别化教育。加强循环经济教育系统化建设,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循环经济教育,把建设节约型校园作为教育系统文明单位评估指标。在全市推广“社区绿色课堂”,带动“3R进社区”,推进消费体系循环经济发展的社会化。制定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培训计划,纳入公务员培训议题。加强循环经济教育人才引进,建立与循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大循环文化创意产业领军型创业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引进力度。创建一批循环经济教育示范社区,依托基层组织,开展循环经济工作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